
在医疗行业内,医药贿赂事件时有发生,以下是几个具体案例的回顾:案例一:2010年,网民“onetwo12”曝光温州医学院附二院有67名医生涉嫌收受澳诺药业公司“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液”的高额回扣。据报道,每销售超过一百盒,回扣为10元/盒,不足一百盒则为8元/盒,涉及金额上万元。
回扣现象在医药行业中盛行,不仅是因为药价虚高,留有高额利润空间,还源于市场准入和定价机制的漏洞。药械定价受市场调节,但存在被既得利益者操控的现象,如骨科回扣案中的高价中标和中药回扣案中的定价偏高。医院以药养医的体制使医疗回扣得以滋生,医院销售药品的利润成为维持运营的重要来源。
据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05年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,在全国药品行业,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,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为72亿元,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%。医药回扣潜规则对于医药回扣的运行潜规则,一位医药代表说,业内有一个行规,叫“不找三种医生,必须认识两种大夫”。
“宁波医院回扣门”指2010年5月23日在网上曝光的一张神秘清单,当中列出了宁波市某大医院45名医生的工号、名字、所属科室,后面还注明了他们使用药品氨曲南的数量和总价。其中18名医生后面,还有手写的数字。发帖者说,这代表这名医生所收的回扣金额。
发帖人在帖子里解释说,药品“氨曲南”单价33元/盒,给医生回扣大约为5元/盒,回扣比例约20%。这种药物总共销售了4079盒,销售额131757元,其中住院部3255盒,门诊824盒,共支付回扣23755元。
1、企业或其他公共机构职务身份的特定工作人员给予财务回馈,且收受金额达到法定较大标准以上者,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,同时还须支付罚金;若涉案金额巨大,则将面对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制裁。
2、具体来说,受贿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;而如果受贿金额巨大,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同样也会被处以罚金。对于那些为了谋求不正当的商业利益,向外国政府官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,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。
3、医生受贿罪量刑标准是,受贿数额较大的,判处有期徒刑,没收财产,并且吊销医生执照。
4、法律主观:医药代表向医生行贿,属于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,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 ,给予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1、年。2021年6月18日,近日,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连发了四份“不起诉书”,瑞安市**医院的四位主任医师收受回扣被查,后主动投案并退回赃款21万余元,虽说是不起诉,但却牵出背后行贿的四位医药代表们。
2、我国目前尚无成体系的《反商业贿赂法》,对于商业贿赂的概念的界定,散见于现行有效的法律、法规,主要有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暂行规定》”)、2019年“新修订”的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
3、角度一:医药技术和创新。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,医药领域的技术和创新不断涌现。新的药物问世,可以提供更好的治疗方案,并且在部分情况下,能够降低治疗成本。这种创新将使患者能够获得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,并可能对药价产生一定的下降压力。角度二:医药监管与政策。
4、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,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《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》(卫办发[20xx]59号)精神,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。认真学习《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》等文章。
5、医药代表看“反商业贿赂”首先要正确认识反商业贿赂这一活动的长期性。正如我们国家2002年打击假发票,2003年打击“非典”期间的不法商贩,2004年的网络色情,2005年的赌博一样,虽然打击商业贿赂是今年的主题,不等于过了今年,就什么都过去了。什么时候结束,要视打击的效果而定。
6、商业贿赂犯罪活动中还会形成数量众多的书证,如评估协议、账册、发票、凭据等。